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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伤行人 交警认定负主责
2023-12-28 11:08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樊鹏杰 

生活中,骑电动车的人越来越多,电动车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宿州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接到一起电动三轮车与行人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交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察。因当事人第一时间并未报警,民警在现场并未发现明显碰撞痕迹,后经调取监控还原整个事故经过。

事故当天凌晨五点多,廖某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芦岭镇057县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与求知路交叉口北70米路段处,因未注意观察前方路况,与前方行走的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廖某某因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并且未确保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王某某因未靠路边行驶,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此提醒大家,道路行驶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全媒体记者:樊鹏杰

新媒体编辑: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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