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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摩托不当“车” 无证酒驾“驶”不得
2023-10-11 14:33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米南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二中队民警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229省道时村镇路段开展巡逻管控时,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随即上前对其进行了检查。

当民警靠近该车时,一股酒气迎面而来,驾驶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鉴于此,民警使用酒精测试棒对其进行检测,经查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民警将驾驶人梁某某控制,并带至警车内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梁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随后的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梁某某的违法行为还不止酒驾这一项。无证、酒驾、悬挂无效机动车号牌、未佩戴安全头盔,梁某某集多项违法行为于一身,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的梁某某最终还是没能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三大队对梁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的处罚;对梁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元的处罚;对梁某某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作出口头批评教育。以上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共处罚款 2000元,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全媒体记者:米南

新媒体编辑:陈影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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