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六中队交警在汴河路与港口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男子未戴头盔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两轮摩托车,随即将其拦停进行检查。
当执勤交警靠近驾驶人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检测,该车驾驶人徐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承认了喝酒的事实,并自称是效仿山东的“早酒”文化,喝了半杯白酒,心想着早上交警不会查酒驾,就抱着侥幸心理骑车出了门。
随后,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名男子迟迟拿不出来。在对其进一步的核查中还发现,该男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该辆摩托车多年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执勤交警依法对其多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50元,行政拘留3日,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对该车进行强制报废。
全媒体记者:王元
新媒体编辑:冯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