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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相遇不减速 两车相撞同担责
2023-04-12 15:29   来源:掌握宿州APP   作者:  周琦 

近日,埇桥区大店镇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三轮车与小型客车发生了碰撞,三轮车驾驶人不仅受伤还要与小型客车驾驶人负担同样的责任。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事故发生时,小型客车驾驶员元某某驾车沿306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埇桥区大店镇大东村一处丁字路口时。与相对方向吴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在向北左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吴某某及父亲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进行勘察。经查,吴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转弯过程中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头等因素。机动车驾驶人元某某违反了安全、文明驾驶规定,并且在对机动车车速进行鉴定后,发现事发时机动车属于超速行驶。经认定,小型客车驾驶人元某某与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吴某某均负事故同等责任。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无论驾驶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礼让安全出行,多一份谨慎方能多一份安全。

全媒体记者:周琦

新媒体编辑: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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